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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9章 这种事咱们刑警队就不该管!(2 / 2)


“颜大姐,那你说说吧,袁慧琴经常来往的,都有些什么人,叫什么名字?还有,他们经常在哪些地方活动,什么宾馆?”

叶九想了想,说道。

这个事,颜小红和曾翠蓉的描述不尽相同,总要找到当事人,亲眼看看,再详细讯问一下,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。

张小山就有点诧异地看了叶九一眼。

照这意思,老大还真想管这个事了?

老实说,张小山对此是有点不以为然的。

倒不是说这个事不该管,而是不该他们刑警队管,应该转给一警区的同志去跟进。目前来看,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严重刑事案子。

纵然其中涉及到“卖淫”,也该交给一警区同志,由他们处理。

根据相关规定,惠民派出所刑警队,只管比较重大的刑事案件。而且他们的管辖区域,不止惠民派出所辖区,还包括附近一个派出所的辖区。

这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形。

如果搁在后世,每一个派出所的刑警队,肯定只管本所辖区内的案子,不可能“越界”,但目前的情况却有点特别,并不是每个城区派出所都有独立的刑警队。

在此之前,县级公安机关的刑警配置有点和交警类似。

除了在县局所在地有一个交警大队之外,下边各个人口较多,交通较为繁忙的中心城镇,还会设置交警中队,处理各种交通事故。

这一点也很好理解,毕竟一个县或者市辖区,管辖的范围有好几百平方公里甚至上千平方公里。一些大县,辖区面积超过两千平方公里都不稀奇。

这么大的辖区面积,加上乡村道路建设滞后,如果每个偏远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,都需要从县城所在地派交警去处理的话,时效性很成问题。

所以,在各个中心城镇配置交警中队,就很有必要了。

刑侦大队的情形,也差不多。

不少基层派出所,警力配置非常有限,往往是几个警察加几个联防队员,就要管一个乡镇,平时管管打架斗殴,邻里纠纷还凑合,真要是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刑事案子,基层派出所根本就无力管辖。

故此不少县局区局都仿照交警大队的模式,在各个中心城镇设立刑警中队,每个刑警中队都要管辖好几个乡镇的刑事案件。

和惠民派出所相邻的另一个派出所,是个小所,所里没有刑警队的编制,按照百花区分局的规定,该所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,也归惠民派出所刑警队管辖。

当然,如果是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,那惠民派出所刑警队也是办不了的,必须上报分局乃至上报市局,以分局刑警大队或者市局刑警支队为主侦办,派出所刑警队予以协助。

张小山的意思很明白——咱们是“管大事”的,颜小红说的这种“破事”,交给片警去管就行了。

刑警队哪有那么多闲功夫?

就说现在吧,谁手里不是一堆的案子等着去核实。

而且明显是该警区管的事,刑警队硬要去插手,肯定会引起警区同志的不满。

受苦受累不说,还不被同志理解,何苦来哉?

不过很显然,张小山并没有把自己的“反对意见”说出口来,毕竟刑警队的事情,还得是叶队说了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