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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不如霍兄也留下吃个便饭,我正好向爹娘介绍你。”沈岳道。

  霍重华一口应下:“好。”

  沈家旁的不说,在银子用度上从不节俭,楚棠还是头一次坐四马拉着的华盖翠珠的马车,处处彰显的是沈家的财富,沈夫人更是不顾楚家如何评价沈家纸醉金迷,从运河过来,就直接重金购置了最好的马车。

  沈鸿总是盯着楚棠看,未到沈宅时,他就问:“我大哥说你很精明,我怎么没看出来?一点也不像个精明人。”

  楚棠:“……”自己好歹是他表姐,她与沈鸿是头一次见面,这人与沈岳描绘的一个模样。

  沈万沉声道:“休要胡言!棠姐儿是你表姐!”

  沈夫人溺爱的看着自己二儿子,知道他不甘心,也不帮着他说话,她一直想要个女儿,就是不如愿。如今看着楚棠,是怎么看怎么喜欢,真要能将她领回沈家就好了。

  沈鸿如炸了毛的猴子:“她哪里比我大?个头比我矮一大截,总之,我……不能当表弟!”

  楚棠莞尔,沈鸿的确长得高大,随了大舅的体格。但性子还是个孩子,她可不要同孩子计较。

  沈万见楚棠眉眼清明,总有股子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,她虽比楚鸿大了两岁,但言谈举止却是成熟的多,不由得又是伤怀。女孩子家就是用来宠的,他沈家的女儿更没有被旁人欺的份,若不是受了天大的委屈,这孩子哪能这般?沈万道:“棠姐儿啊,你祖父和祖母意思已经很明确,只要你愿意,沈家就会带你走。你虽为楚家的嫡女,可你父亲总有一日要续弦的,就怕你将来有朝一日受到苛责。”

  沈夫人揉了揉楚棠的小手,放在掌心柔若无骨,看着就是叫人怜爱,要是在沈家养大,定会给她无边的宠爱,此时此刻,沈氏夫妇二人最为遗憾的还是沈家没有人在朝中有势力,否则定替沈兰讨回公道!

  楚棠也想过离开,去祖父祖母跟前承欢膝下,但她这一走,湛哥儿怎么办?他冠着楚姓,将来是要以楚家的名义存活于世的,正如大舅所言,父亲会娶继室,那她更是不能走了,“舅舅,舅母,棠儿很感激您二位的好意,只是棠儿不能退缩,棠儿身上一半流着沈家的血,一定不能叫旁人小看了去。棠儿也一定会寻了机会去金陵看望祖父祖母。”

  沈夫人听了这话,又是搂着楚棠好不心疼一番,但同时也欣慰,楚棠虽长的像沈兰,性子却比沈兰干烈的多。不像是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。

  沈万也不再多言,心道这孩子像他,不愧是他的外甥女。正好长子沈岳如今就在京城,楚棠和楚湛要是有个什么事,还能有个照应。

  楚棠等人下了马车,沈鸿就直奔石阶,人未入门,嗓门就嚷嚷:“大哥!大哥你快出来,爹和娘都来了!”

  管事一瞧着二公子跟脱了缰的野马入了府,笑了笑恭敬的出来迎接沈万和沈夫人。不过,随即出来的还有两人,沈岳与霍重华正好和沈鸿撞上了。

  沈岳一把拉着他的臂膀:“你毛毛躁躁的做什么?”

  霍重华的视线却看向了石阶下的小人儿,都说婴孩见风长,这丫头过了一个年,眉与眼之间的清媚又明显了,脸上的婴儿肥也不见了。

  第73章 春里乱

  初春的日头微暖,照得人心蔚然。

  楚棠一抬头就看见了霍重华,这让她颇为意料,她知道沈岳与霍重华将来会是同僚挚友,却不想现如今已经成了知己。二人视线在半空相视仅仅那么一刻,下一刻皆已双双避开,如若不曾相识。

  楚棠是铭记了将来首辅大人之前的警告,让她见了他,当作不认识,故此才这般作态。她瞥见霍重华紧绷的脸,估计是不太愿意看到自己。

  霍重华却是事出无由,仿佛被楚棠看着,会暴露他的心虚。

  沈万与沈夫人态度热情,楚棠便答应过来小住几日,带了几套时令的衣裳,咕噜和小灰母子几个肯定是要带上的。霍重华也注意到了墨随儿拎着的竹笼子,那一只圆肥的灰兔似几分面熟,它再怎么墩肥,头顶那一簇小白毛尚在,且它身边的趴着的几只花兔子又是怎么一回事?霍重华心头微愣之际,人已经走下石阶,很自然的与沈万,沈夫人见礼,“在下霍重华,与沈兄是好友。久闻沈伯父,沈伯母之远名,今日一见,是晚辈之幸。”他长揖,又是虚手一请。

  霍重华在替康王办事时,获知通州运河一带也有沈家的生意,而沈家却是远在金陵的,由此可见,沈家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富甲一方,若无手段和谋划,是轮不到通州水运这块肥肉的。

  沈岳在信中提及过霍重华,沈万闻此言,一下就认了出来,朗声大笑:“既是我儿之友,那便是我沈家的贵客,霍公子不必客气,我沈家没有那么规矩。”

  沈夫人同是和善一笑,说话京城的公子哥就是斐然,她原以为自己的儿子已是俊逸绝伦的,在金陵鲜少有比得过沈岳的人,今日一见霍重华,沈夫人还真有点嫉妒的味道。

  一众人入了府门,沈岳有阵子没见着楚棠了,见她面色红润,便知日子安好,就寻了话题问:“棠儿,你何时养了四只兔子?”

  楚棠对这个问题不知作何解释,她能当着霍重华的面,说并非自己自愿的么?楚棠莞尔:“小灰是前阵子在庄子里捡到的,瞧着它可怜便带了回来,谁料不出两个月又生了三只小花兔。”

  沈鸿这时候诧异的凑了过来:“棠丫头,那你院里可有雄兔?”

  楚棠摇头,她根本分不清兔子的雌雄,但海棠斋在此之前除了小灰之外,再无其他兔子,“这倒没有。”

  沈鸿歪着脑袋盯着墨随儿拎着的竹笼反复看了几眼:“这就怪了,兔子有孕直至生产也不过一月时日足以。为何你捡了它回来,过了两个月才诞下兔子?”

  “……”楚棠也不知道小灰是什么时候有孕的,她估计霍重华将小灰给她的时候,才刚怀上。至于生产延期……

  楚棠犯难了,她更不知作何解释,总之她院子里没有物种能让兔子有孕?

  霍重华他自己知道么?

  一道探究的目光看了过来,霍重华四肢僵住,那立挺的五官此刻毫无表情,他怎么觉得楚棠将兔子有孕的事怪在他头上?这小畜生可曾有孕,他怎会知道?!

  而且,兔子……

  胸口一阵憋胀让人呼吸不畅。他很想此刻无人,将这丫头拎出来,好好问她,她那盯着自己乱瞟的小眼神到底是什么意思?

  “咳!沈伯父,沈伯母,既然贵府有客,那晚辈先回去了,他日得空,再登门拜访二位。”这时,霍重华神色淡淡的道,已经不出有什么旁的情绪。

  沈岳本想再挽留,但思及楚棠在此,便让霍重华先回去了。沈万看重世家子弟,他在商场上手段雷霆,识人了得,唯一不善的便是读书,幸而生了沈岳这么一个好儿子,能完成沈家老太爷的期望。沈万眼力过人,一眼就觉得霍重华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度,恐是绝世之才也说不定,便亲自送了他至影壁。沈夫人翘首看了几眼,待霍重华已经出了宅子,叹了一句:“皇城养出来的公子哥就是不一样啊,这还是个庶子,要是高门嫡出,岂不更是气度绝佳。”

  沈岳这时反驳道:“娘,您这话倒也不全对,霍兄虽为庶出,但才情秉性远在世家嫡出之上,恩师也言霍兄非同凡类呢。”

  这厢,楚棠自带懵懂效果的眼神转了一转,霍重华当然与众不同,这个时候算什么?他将来做出来的事才叫人为之忘尘莫及。霍重华在这里,她正觉得不自在,现在他走了也好。

  沈鸿初来京城,他原先在金陵是堂堂沈家二少爷,宛若一座金佛般的存在,走到哪里,旁人皆是膜拜金山银山一样的眼馋他,但霍重华却没看他一眼,这让无时不刻皆在寻找存在感的沈鸿不悦,“大哥,你那好友身上煞气甚重,我不喜。”

  沈夫人这时呵笑了一声:“呵,你是看他长的比你好看吧。”

  楚棠:“……”就没见过这般拆自己儿子台的娘。

  沈鸿理直气壮,他年岁小,但长得高大,像他的娘舅,一张明明稚嫩的脸,拼了命也要装了老气横秋:“长得俊又何用?男人凭得是本事。”

  沈夫人娘家世代经营武官,沈鸿的娘舅手中还有一家镖局,沈鸿自三岁就是扎马步练武,憧憬着将来独步天下,他以为霍重华这等京城公子哥,一定只会八股文章,却是手无缚鸡之力。

  沈鸿正要吹嘘他近日武学进展,沈万,沈夫人,连同沈岳却已牵着楚棠步入厅堂。沈鸿比划了几下,唯有春风扫落叶,凄美如冬,院中仅留下的几个小厮丫头忍得面色涨红,谁也没有先笑出声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