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甭劝我,我只想种地[七零]第101节(1 / 2)





  他小学毕业,是第三批进入豆腐厂的,平时挺勤奋肯干,为人也比较老实。

  郑跃文问了几句,忽然说道,“下一题用左手写。”

  他说什么周小明就做什么,不一会儿,材料就交上来。

  周小明订亲了,去县城买结婚用品,同行的有李大河可以作证,他全程都不敢乱跑,老实的跟在李大河身边。

  李大河也证实了这一点,周小明胆子小,第一次去县城不敢乱跑的。

  郑跃文挥了挥手,让周小明出去,宁春华忽然开口道,“周小明,二狗子是你弟弟,他当日抢秘方一事,你有什么想说的?”

  周小明的脚步一个踉跄,差点摔倒,“大队长,我……我……不……”

  “不知道?”

  周小明用力点头,急的满头大汗。

  公社领导一听这里面有事,开口问道,“怎么回事?”

  宁春华将当天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,大家看周小明的眼神有些不对了。

  周小明抢过纸笔刷刷的写起来:【我弟弟是傻子,肯定是有人利用了他,我怀疑是知青点的人。】

  “是谁?有证据吗?”

  【我怀疑是陈平平,我曾经见过他跟我弟说话,知青一般都清高,不爱跟傻子说话。但我没有证据。】

  “就是说,只是你的怀疑?”

  【对。】

  这走向越来越迷了。

  宁嫣努力回想陈平平这个人,就跟他的名字一样,平平无奇,没有什么存在感。

  “我记得他跟豆腐厂的许珍订婚了。”

  “对,月底就结婚。”宁春华对村里的情况了如指掌,“知青们大部分没有进厂,他们想融入进来,最快的办法就是眼我们村的姑娘小伙结婚。”

  这样就算是自家了,各种福利都有,进厂的机率变大。

  像许珍,就是本地的姑娘,嫁给知青的话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庭,算一户,她男人就能通过正常的考试渠道进厂。

  “那他没有理由举报啊。”

  宁嫣也想不出理由,随口道,“说不定觉得将我拉下去,他就能上位?”

  大家哈哈一笑,都当是玩笑话。

  妇女主任忍不住吐槽,“那还不如白日做梦更快些,整个知青屋加起来都比不上你一个人。”

  话语中的推崇快要溢出来了,离的越近,越觉得宁嫣了不起。

  郑跃文一拍桌子,“行了,把那三个人叫进来。”

  三个人陆续走进来,走在最前面的是叶兴学,他如今在豆腐厂销售部工作,表现优异,是很多村里大妈心目中的好女婿人选。

  但他都婉拒了,表示一心想拼事业。

  吴芒,康小敏的前夫,前期的舔狗,等康小敏一出事就毫不犹豫的将人踹了。

  陈平平走在最后面。

  三个人都很坦然的样子,没有畏畏缩缩。

  “你们那次为什么去县城?”

  吴芒开口了,“我误食了茄子过敏,喘不过气,兴学和平平送我去的县城医院。”

  郑跃文的视线在他们脸上掠过,“你们一起在一起?”

  吴芒微微摇头,“没有,兴学去了供销社一趟,我和陈平平一直在一起。”

  众人的目光落在叶兴学身上,叶兴学微微点头,“对,我去看看我们的豆制品销售情况,顺便买了点生活用品,帮几个女知青买了点东西,这是清单。”

  杂七杂八的,什么都有。

  村里有人去公社或者县城买东西,帮别人带也是常事。

  郑跃文问了很多问题,都没有什么破绽。

  “都写一首李白的静思依靠,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。举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。”

  他特意强调一点,“用左手写。”

  吴芒的脸色一变,但很快反应过来迅速低头,但这一瞬间的变化已经落入有心人的眼里。

  陈平平轻轻叹了一口气,“行吧,我们写,但不知道还要查多久,大家都人心惶惶的。”

  叶兴学和陈平平都在写,但吴芒将左手伸出来,“我的左手不小心被割伤了,写不了字。”

  他的手被包扎的严严实实,隐隐有一丝血迹渗出来。

  “怎么伤的?”

  吴芒抿了抿嘴,“种菜时被菜刀划了一下。”